买房子本是件高兴事,可南宁市民廖先生却很闹心。签下买房合同,卖家却迟迟不能提供房产证明。无奈之下,廖先生打算解除合同,要求退还7万多元的定金和佣金,卖家和中介却不同意。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由于三方均未能达成一致,廖先生决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端。南宁装修网了解到,目前,南宁市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经中介购买二手房 真实卖家不曾露面
3月13日,廖先生在南宁某地产店看中明秀东路一套136平米的二手房。“考虑小孩上学,想多购置一套房子,这79万的价格很有吸引力。”廖先生当天便和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三方购房合同,现金交付了23700元的佣金,并把购房定金50000元转入中介公司刘经理的账户上。
廖先生回忆,签约时卖家覃先生并没有露面,而由覃先生的亲戚阿政代为办理,合同上签的也是阿政的名字。当时中介公司称,卖家覃先生名下有多套房产,为了规避相关事项,覃先生将房产转移到该名亲戚名下,目前在办理过户手续,让廖先生放心签合同,4月初就能提供房产证。
“既然中介打包票说没问题,我也担心拖太久政策会变,就想赶紧把合同签了。”廖先生说。
买家:苦等房屋资料 追查房主名下竟无房
合同中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的20日内提供办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可一个月过去了,任然没有一点音讯。
4月初,廖先生联系了中介公司,但得到的答复却是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暂时无法提供,还需等待半个月。这样的答复让廖先生起了疑心,他在南宁市房管局查档后发现,合同中签字的卖家阿政,名下并无房产。
之后,廖先生多次来到中介公司理论,对方都声称没有问题,正在加急办理。“合同上约定20日内就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但都过了一个月,对方可能根本就没有产权证。”廖先生坦言,“能不能拿到房心理没底。”
中介:已尽告知义务 不存欺诈行为
因为房子产权问题拖沓太久,廖先生打算解除购房合同,要求中介退还相关款项。
中介公司的刘经理向廖先生出示办理过户手续的图片,并解释说之前由卖家去办理,由于时间拖得长,后改由中介公司代办。公司已找“关系”加急办理,十五个工作日后就能办妥。“既然看好这套房子,也不差这几天。”刘经理劝说廖先生要有点耐心。
中介向廖先生推荐没有房产证的房源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刘经理答复:“与廖先生签订合同时,已告知他这套房屋的产权证正在办理,合同上也有注明,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签订的合同。”对于解除合同的要求,刘经理建议廖先生与卖家覃先生协商解决。
卖家:正办理过户 不同意解除合同
随后,廖先生与卖家覃先生进行免提通话,希望近期可以面谈解决纠纷。覃先生在电话中称,目前在广州出差不方便面谈。他不同意解除合同,这会对他造成经济损失,除非中介或者廖先生能找到接盘的买家。他还表示,房子已经在过户了,请廖先生耐心等待。
“过后回想,卖家将房子过户到他人名下再买给我,会增加税费,这种做法不太正常了。合同中所谓的‘卖家’名下是没有房产的,那么卖家覃先生到底有没有这套房子的产权,我们也不清楚。我觉得房产中介联合卖家有欺诈的嫌疑。”廖先生说,他已委托律师向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律师:确认房屋产权问题 避免日后纠纷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屋,如何避免纠纷,又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广西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甘律师提表示,中介公司具有审核确定房主是否有合同中房屋及该房屋是否可以交易的责任和义务,须确保房源信息真实可靠。同时,购房者在签订合前要核查清楚房屋产权问题:证照是否齐全,有无查封、抵押的情况,待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交付相关费用,避免日后起纠纷和冲突。
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屋,如何避免纠纷?南宁装修网提醒购房网友们,确认房屋产权问题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