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装修网记者获悉日前,三江县物价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湾一品小区的物业公司,即柳州市东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湾一品物业部,在商品房交房时,要求业主每户缴纳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涉嫌违规收费16万元。目前,物价部门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将相关费用退还给业主。
物价部门调查后认为,该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精神,属违规收费行为。物价部门通过政策宣传,及时对该物业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小区内张帖清退通告,并责令其将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全部退还给业主,否则将按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据南宁装修网记者了解,该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共计160户,金额为16万元,目前已清退100多户,清退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