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受益:扩大公积金缴存面
据南宁装修网小编了解,此次修订送审稿中提出,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其中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为首次提及,因此引发网友热议,被认为是公积金提取条件将进一步放宽的信号。
另外,修订送审稿还提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被认为是扩大公积金缴存面,使更多的人享受公积金权益的措施。
市民热议:希望多些放宽措施
不久前,南宁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的相关细则,让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张琼享受到了公积金的权益。
她工作两年,还没有能力买房,现在和同学合租了一套公寓。她每个月都要交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她实际能拿到手的工资仅仅够维持基本生活,因此每个月600元的租金,让她觉得压力很大。张琼说,虽然公积金是自己的钱,但钱拿不出来,始终解不了燃眉之急,万一急需用到钱,只能望着账户干瞪眼。现在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房租了,如果以后还能用来付物业费,那平时的生活压力就小了很多。
过去很多时候,市民除了买房、还贷会提取公积金外,公积金基本躺在账户中“睡大觉”,致使很多低收入人群缴存了公积金,但却无法享受公积金权益,直到近一年来,公积金提取条件不断放宽,很多人才有机会提取“睡大觉”的公积金。就南宁市而言,住房公积金不仅可用于买房、还贷,还可以用于租房、装修。
“希望多些‘雪中送炭’的措施。”在公司职员李凌飞看来,不管公积金用来租房,还是装修、付物业费等,都有利于缓解生活压力,他甚至希望今后水电煤费都能用公积金支付。
业内声音:信号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南宁一家地产咨询公司的市场分析师贺超表示,一般家庭每月物业费不会超过200元,如果将来公积金真能用来支付物业费,其能够提取的额度也不会很大,因此对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的实际意义很有限,但此项措施却能透露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公积金提取条件还将进一步放宽。
“盘活‘睡大觉’的公积金,除了放宽提取条件,还要扩大缴存面,才能保证公积金使用的可持续性。”贺超认为,此次修订送审稿明确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公积金的缴存面。
根据广西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统计,目前广西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约为129万人,但有公积金的人数比例仅20%左右。分析原因,从企业方面看,为每位员工缴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公积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谋求成本最小化,不少企业能避就避。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地方财力有限,财政不支持,缺乏专项资金,不少职工特别是聘用人员,也没有住房公积金。企业和行政单位尚且如此,而更多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缴存公积金情况就更不乐观了。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针对这一现状,广西公积金管理机构已在采取措施,包括加强与人社、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以详细掌握企业缴存公积金情况。同时,会同人社等部门开展调研,争取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企业集体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