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业主高高兴兴装修房屋,却导致楼下业主家中天花板大面积脱落,为此楼下业主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5月12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判决楼上业主支付楼下业主8000元维修费。
在江南区一小区,周松和覃汉雄(均为化名)同住一栋楼,属上下楼相邻关系。周松因购买的是二手房,因此在对房屋进行重装时导致覃汉雄家的天花板脱落。物业公司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周松也承诺会帮助楼下住户修复天花板。未料3个月以后,覃汉雄称自己在外地出差,需另约时间。而周松认为覃汉雄此举是在拖延时间,所以拒绝帮助修复天花板。随后覃汉雄自行雇请装修公司修复其整套房屋的天花板,共花去装修费用11273元,但覃表示周的行为与自家房屋天花板的大面积开裂脱落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周房屋水泥地板已打碎并重新装修,地板打碎会产生冲击力并易使楼下房屋批灰层脱落符合常理。周也承诺在装修完毕后会帮助覃修复天花板。现周并未对覃的房屋天花板进行修复,因此,周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但考虑到折旧因素,法院判决周酌情赔偿覃维修费8000元。
一审宣判后,周松表示不服,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