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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
南宁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家庭。
B.如何申请公租房?
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根据自身条件,区分不同情形,分别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或者税款缴纳证明、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现居住状况证明及上年度收入和财产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证明。
(5)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
C.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且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2)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注意:单身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应当年满25周岁,且其父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2.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并取得居住证明。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不满5年。
(3)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1年以上。
(4)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
注意:单身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且其父母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3.外来务工家庭
(1)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3年以上。
(2)家庭成员之一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累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累计达到3年以上。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之和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倍。